201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紧紧围绕教育部2016年工作要点和民族教育司2016年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民族教育研究机构职能,积极构建跨地区民族教育科研平台,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组织开展民族教育重大理论和政策研究,为开创民族教育新局面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一、 切实加强党对中心工作的领导
1.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中心工作的全局中,紧紧围绕部党组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2.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教育、引导中心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做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3.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中央巡视组和部党组要求,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4.认真学习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研究制定中心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细则。
5.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
二、 开创性地做好中心各项工作
6.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精神,以中心重点研究基地为抓手,围绕民族教育领域急需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开展研究。召开中心重点研究基地主任联席会议,部署和联合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双语教育、理科教育等民族教育重点领域研究工作。
7.制定《关于加强民族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全国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会议,统筹规划民族教育研究工作。
8.围绕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等重点区域,深入调研民族教育发展的现状、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民族地区教育服务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决策参考。
9.做好内地西藏班办学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实施成效分析研究。深入开展西藏、新疆等省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调研,促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0.加强民族教育数据统计工作,依托重点研究基地,着手建立民族教育数据中心。
11.做好机关职能转变承接工作的推进落实。实施好新疆、青海、西藏等民族地区双语教育质量监测和民族教育教材及教学资源建设工作,开展理科教育质量提升试点工作。
12.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和研究队伍建设。推进选人用人工作,启动中级职称评聘和中层干部选拔工作。探讨实施绩效管理。
13.研究撰写《民族教育发展研究报告(2015)》和《民族教育发展报告(2015)》等专题报告。
14.做好《舆情分析报告》《民族教育工作动态》编发工作,加强民族教育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三、 积极配合民族司落实重点任务
15.进一步协助做好西藏、新疆及四省藏区教育有关工作。
16.协助做好民族地区学前、中小学教育、双语教育、教师队伍和教学资源建设等调研工作,召开相关工作研讨会。
17.配合做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教材修订、审查工作,做好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18.协助做好内地民族班发展规划编制、实施以及内地民族班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和维护稳定工作。